新商标法宣传标语
为隆重纪念《商标法》颁布30周年,更好地总结回顾我国商标事业发展成就,进一步深入实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商标战略,推动我国商标事业全面发展,国家工商总局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纪念《商标法》颁布30周年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要求宣传画和宣传口号要围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内容,反映我国商标事业发展成就,突出商标法制理念,营造保护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宣传画和宣传口号要简洁凝炼、蕴意深刻、贴近生活,且为原创作品。
经过举办征集活动,现选摘部分精彩标语作品予以公布,以供鉴赏。
1、实施商标战略,叫响中华品牌。
2、走“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品牌发展之路。
3、商标属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受保护。
4、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5、由著名到驰名,实现品牌影响力质的飞跃。
6、严厉打击注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7、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
8、正确运用商标品牌战略,争创知牌。
9、实施商标战略,给力富民强国。
10、争创驰名商标,增强竞争实力。
11、切实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人无信不立,企业无商标难兴。
13、搞好注册商标监管服务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14、善用商标添双翼,经济腾飞结硕果。
据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介绍,驰名商标本质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并不体现商量和品牌美誉度,不是荣誉称号。但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将获得驰名商标作为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捷径,甚至利用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针对这一问题,新版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根据当事人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并明确禁止以“驰名商标”做广告宣传。
“这将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有利于防止个别企业利用驰名商标进行不公平竞争,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