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1、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2、出屋必须依法缴纳税、费。
3、出租房屋必须主动向申报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4、房屋租赁人申报登记是应尽义务。
5、服务流动人员,维护社会稳定。
6、搞好暂住人口登记工作,为第五次全国作好准备。
7、共同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治安稳定服务。
8、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
9、规范出租屋管理,落实市政府对外来人口“流动有序,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的要求。
10、规范居住登记,保障合法权益。
11、加强出租房屋登记管理,扫清治安隐患。
12、加强出租屋综合治理,净化出租屋环境。
1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实践。
1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努力维护一方平安。
15、加强流动人员登记管理,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16、坚决查处违规租赁行为。
17、开展群防群治,携手共建平安。
18、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19、流动人口享有平等待遇、公平权利、子女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享有计生服务、享受各项。
20、流动人口应当履行申报登记义务、义务、的义务、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义务。
21、履行房屋出租治安责任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义务。
22、落实防范措施,预防各种犯罪。
23、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4、强基固本重防控,落实责任保平安。
25、切实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有效改善我市治安环境。
26、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工作。
27、认真履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是房东的法定义务。
28、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规定,切实搞好暂住登记。
29、认真做好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全面登记和清理整治工作。
30、认真做好暂住人员的登记,依法保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31、如实申报暂住登记是每个暂住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32、申报登记出租房屋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33、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34、为流动人员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35、严禁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6、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37、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居住。
38、严厉打击出租屋违法犯罪行为。
39、依法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40、依法搞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登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41、依法加强对出租屋的综合治理。
42、依法履行房屋出租治安责任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43、依法申报登记出租房屋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44、依法主动申领暂住证是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合法权益的基础。
45、以管理为抓手,以服务为目的,全力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46、抓好出租屋规范管理,。